公司安全事故管理细则.pdf
忆目建全事故管理佝刻
1总则
1.1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调查处
理和计分析工作,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结合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1.2公司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
是、尊重科学、“四不放过”“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1.3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
各单位)事故的管理。在公司管理范围内发生的承(分)包商(含
承运商、供应商)事故,按照公司内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4本细则所称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
故、交通事故、放射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等。事故分类划分标准参照《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
事故管理细则》执行。
2组织管理与职责
2.1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
负责公司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计、分析、归档等工作。
2.2安全环保科牵头公司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职业危
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2.3生产运行科牵头公司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接
收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总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2.4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牵头公司井喷事故、井控事件、井下
复杂情况及设备事故(包括特种设备)的调查处理工作。
2.5综合管理中心牵头公司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等工作。
2.6人力资源科党(委组织科)根据《关于调整公司职工工
伤认定申报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工程人工单2(019)1号),
负责工伤认定申报等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
部、责任人进行处理与考核。
2.7经营管理科负责对事故单位进行考核。
2.8纪检监察科(审计科)、人力资源科(党委组织科)根
据职责范围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2.9党政群工科(工会、团委)负责监控媒体舆情,及时、
准确、客观地发布事故有关情况等信息。
2.10各单位(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上报以及事
故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健全事故档案。
3事故分级
3.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公司将
事故划分为6个等级。
3.1.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100
人(含)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含()
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2重大事故。指造成10含()以上30以下死亡,或
50(含)以上100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3较大事故。指造成3(含)以上10以下死亡,或
10(含)以上50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火灾、爆炸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事故,并造成重大社会
影响的,视同较大事故管理。
3.1.4一般事故。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级、一般B级和一般C
级。
3.1.4.1一般A级事故。指造成1含()以上3以下死亡,
或3含()以上10以下重伤,或10含()以上轻伤,或100
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一般A级事故管理:
(1)导致生产装置(单元)停产的爆炸事故;
2()储罐、库区(房)发生的爆炸事故;
3()油气井场、海上平台、油库、加油加气站等发生持续燃
烧20分钟以上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