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旭航网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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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 2017-086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旭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公司”或 “上市公
司”)拟对原以现金方式收购旭航网络 100%股权的方案进行变更,公司不再
收购旭航网络 100%股权,调整为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舟山友泰持有的旭
航网络 4%的股权,对应股权转让款为 2,940 万元。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7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杭
州旭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
94,000.00 万元收购旭航网络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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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述事项公告后,一方面,公司经营层坚持推进“移动互联+物联”的发
展战略,积极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发
展。另一方面,旭航网络根据当前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发展情况和资本市场现
状,重新思考其未来的发展思路。同时,随着证监会监管政策的明朗,IPO 常
态化成为趋势,越来越多的优秀企业倾向选择 IPO 方式进入资本市场。
在此期间,公司经营层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友好沟通,综合考虑下列因
素:
(1) 交易对方认为,相比被实达集团以现金收购方式,旭航网络通过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式能实现更高的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
(2) 公司本次收购资金大部分将来源于借贷资金,且数额较大,经过与
国内相关金融机构沟通,目前并购贷款等资金成本相对较高,这将提高公司的
负债水平和经营成本,并形成较大偿债压力;
(3) 截止目前,旭航网络的股权尚未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除支付了
1000 万元预付款外,尚未支付其他购买款。
基于以上考虑,经公司和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决定拟对原收购方
案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1)旭航网络有意采取 IPO 方式进入资本市场。
(2)公司愿意与旭航网络保持友好合作关系,支持其采取 IPO 方式进入资
本市场。
(3)公司不再收购旭航网络 100%股权,调整为购买其少量股权;出让方
同意在原方案价格的基础上给予公司一定的价格折让。
(4) 公司和交易对方同意签署《解除资产购买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之协议书》,解除公司和交易对方于 2017 年 7 月 4 日所签订的《资产购
买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述协议中约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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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终止,并不再对各方具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无需为解除上述协议
向其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5) 实达集团将和原交易对方之一舟山友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舟山友泰”)签署新的《资产购买协议》,实达集团向舟山友泰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舟山友泰持有的旭航网络4%的股权,交易价格按旭航网
络整体估值 73500 万元(在原有旭航网络整体 94200 万元的估值基础上考虑少
数股权折让,打约 7.8 折)计算,确定为 2940 万元人民币,公司原先支付给萍
乡优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优叙”)的 1000 万元
预付款,作为本次购买款的一部分,由公司委托萍乡优叙直接支付给舟山友
泰。
本次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一、交易标的资产
1、本次交易标的为舟山友泰持有的旭航网络4% 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权
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
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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