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单位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ICSxx.xxx
Cxx
T/GDPAWS
团体标准
T/GDPAWx——2020
广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单位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20-xx-xx发布2020-xx-xx实施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发布
前 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划》的规定起
草。
本规范由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提出。
本规范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牵头起草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生产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佛山华安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思安泰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
司、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创联创新设计与标准
化服务中心、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科奥安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畅途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广东东正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广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单位工作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广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单位的术语和定义、建设指导单位要
求、建设指导流程、记录与档案管理要求、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单位及其分支单位对企业开展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7242投诉处理指南
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建设指导
指导企业建立、实施、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行为。
3.2
建设指导单位
按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条件要求进行配置和报备,具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指导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3.3
建设指导人员
经过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学习,具备相应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能
力的人员。
4建设指导单位要求
4.1总要求
4.1.1建设指导单位条件
4.1.1.1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且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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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页共页
4.1.1.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及相应的硬件设施(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档案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租赁期不少于1年)。
4.1.1.3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的专职人员,包
括至少6名建设指导人员,且相关能力证明在有效期内;其中至少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
全评价师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1.1.4建设指导单位每半年应向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提交一次有关建设指导人
员的能力证明。
4.1.2变更要求
4.1.2.1建设指导单位基本状况或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分立或合并,单位名称、地址、法
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提交
书面报告,更新相关信息。
4.1.2.2建设指导单位注销或解散的,应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提交书面告
知。
4.1.3工作环境
4.1.3.1办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