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基于多领域实践与理论的深度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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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现代社会的法律体系中,惩罚性赔偿制度正逐渐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其发展历程来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自引入以来,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的过程。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一规定开启了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先河。此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该制度在多个领域不断拓展和完善。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惩罚性赔偿力度,针对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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