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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婚姻制度开题报告.doc

发布:2017-04-05约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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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婚姻制度开题报告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无效婚姻是婚姻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一制度预防和制裁了违法婚姻,保证了法定婚姻条件和程序的贯彻执行,保护了合法婚姻。我国2001 年4 月28 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正式确定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我国在婚姻立法方面的空白,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在无效婚姻制度当中的违法婚姻还导致离婚、家庭破裂纠纷,并且极易引发伤害、凶杀的刑事案件,对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造成了不良影响。但是新增设的无效婚姻制度当中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并且很不全面,也引起了法学界较大的争议,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制度做一系统的研究。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由于无效婚姻制度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有重大影响,所以相关的研究比较多,综合起来主要是对无效婚姻制度的理解和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构成要件的对比,对于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不足方面阐述很少,而国外在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则相对成熟一些。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法都设立了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律制度。比如,1970年美国州法律全国统一委员会通过的《统一结婚离婚法》的第207-209条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的主要方面;1971年,英国颁布了《婚姻无效法》对长期以来教会法庭有关婚姻无效的法律,作了全面改革,1973年又颁布了《婚姻诉讼法》是目前英国法院处理婚姻无效案件的法律依据;此外,意大利、俄罗斯、日本、瑞士、菲律宾等国都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 从以上研究材料可以看出,无效婚姻制度的完善对提高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实力具有重大的影响,成了法律界和各方面专家研究的热点。无效婚姻制度的完善是大势所趋,这是由多种原因所决定的,但是,立法在这方面的不足很少有人提及,我将试图着力对此加以探究,为之前研究的不足做必要的补充。 三、选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该论题研究的内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㈠国外的无效婚姻制度的现状 ⒈单轨制立法的规定 ⒉双轨制立法的规定 ㈡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状况 ⒈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规定 ⒉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基本构成 ㈢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内容以及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⒈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 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㈣无效婚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⒈无效婚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⒉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四、研究方法 资料收集分析法、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论文写作起止时间:从20年月日开始到20年月日结束。进度安排如下: :搜集论文写作资料,确定论文选题 :写开题报告 :进行论文的正文的写作和修改 参考文献 . 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解》,姚红、王瑞娣、段京连、赫作成编著, 群众出版社,2001年; ⒌《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夏吟兰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版; ⒍《建立违法婚姻无效宣告制度的立法思考》, 袁敏殊著,载于《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5期; 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立法资料选》,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⒏陈苇.关于建立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思考[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6(04) ⒐ 陈苇.中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研究[M].群众出版社,2000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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