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指导记录-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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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指导
记录手册
专 业
班 级
实习项目
指导教师
实习时间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水利系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实习指导记录表
日期 地 点 指导教师 学生出勤记录:(包括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名单等)
指导内容与记录:
备注:(包括学生安全、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实习指导记录表
日期 地 点 指导教师 学生出勤记录:(包括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名单等)
指导内容与记录:
备注:(包括学生安全、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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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地 点 指导教师 学生出勤记录:(包括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名单等)
指导内容与记录:
备注:(包括学生安全、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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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地 点 指导教师 学生出勤记录:(包括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名单等)
指导内容与记录:
备注:(包括学生安全、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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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内容与记录:
备注:(包括学生安全、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节选)
同科教[2008]12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全院校外实习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使校外实习工作安全、有序、有效、顺利进行,确保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校外实习(包括校外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等)是指组织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教学的活动,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各专业的校外实习必须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具体的校外实习方案,实习方案包括:1.《校外实习教学大纲》、2.《校外实习指导书》、3.《校外实习实施计划》。
第八条 校外实习前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爱岗敬业教育、文明礼貌教育;明确实习的意义、目的、要求、内容和考核办法。凡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签订《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第九条 校外实习管理要做到责任到人,各系要安排指导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实习过程中的管理、指导与安全工作。
第十条 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实习设计或实习报告。毕业、顶岗等超过半年及以上的实习,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要求另行制定。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六条 校外实习是校内教学的延伸,全院各部门、单位都负有管理责任。实习过程中出现问题时,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应及时报告教研室或系负责人,相应的职能部门、单位应及时组织处理。属教学和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由系和教务处、实训中心、人事处负责处理;属综合治理方面的问题,由系和学生、保卫部门负责处理;属交通、食宿方面的问题,由系和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第四章 考核与总结
第二十九条 要严格实习教学的考核,指导教师要会同实习单位做好学生实习考核与成绩的评定。其中评分标准按表1:
表1 校外实习评分标准
序号 内 容 权重(%) 01 实习表现(包括考勤、纪律、完成实习任务情况) 30% 02 学生应知应会、技能的提高、职业素养的提升 20% 03 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 20% 04 学生完成实习报告(含总结) 30% 总评分为五档,见表2:
表2 校外实习五档评分
序号 档 次 分 数 01 优秀 100-90分 02 良好 89-80分 03 中等 79-70分 04 及格 69-60分 05 不及格 60分以下 实习结束一周内(毕业实习、顶岗实习二周内),指导教师要及时完成实习成绩的汇总与实习质量分析,并将成绩报教务处。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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