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211.7-2010 洗衣粉(含洗衣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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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F 211.7—2010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211.7—2010
洗衣粉(含洗衣膏)
2010—07—13 发布 2010—08—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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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F 211.7—2010
洗衣粉(含洗衣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洗衣粉(含洗衣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由表面活性剂及洗涤助
剂配方生产的弱碱性洗衣粉(含洗衣膏)产品,产品适宜洗涤棉、麻和化纤织物,不适宜洗涤丝、毛
类织物,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
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
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 1 。
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2 211 211.7
分类名称 日用消费品 日用化工品 洗衣粉(含洗衣膏)
2.2 产品种类
洗衣粉按品种、性能和规格分为含磷(HL 类)和无磷(WL 类)两类,每类又分为普通型(A 型)和浓
缩型(B 型),命名代号如下:
HL 类:含磷酸盐洗衣粉,分为 HL-A 型和 HL-B 型,分别标记为“洗衣粉 HL-A”,和“洗衣粉
HL–B”。
WL类:无磷酸盐洗衣粉,总磷酸盐(以P O 计)≤1.1 %,分为WL-A型和WL-B 型,分别标记为“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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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粉WL-A”和“洗衣粉WL-B”。
洗衣膏属于弱碱性产品,分为普通型(含磷酸盐的洗衣膏)和无磷型(不含磷酸盐的洗衣膏)。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洗衣粉(含洗衣膏)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洗衣粉(含洗衣膏)类产品年
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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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10000 ≥1000且<10000 <1000
5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3171 洗衣粉
QB/T 2116 洗衣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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