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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关于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常发〔20XX〕13号)的要求,我委对贯
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
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20XX年以来,我委领导班子
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
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
况报告如下:
一、抓制度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
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委机关、
直属单位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
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2021〕17号)等,结
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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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我委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
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教城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
“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
及科教城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直属单位职工
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
一大”制度,我委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
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
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全体专兼职领导组成的招投标小组
和投资决策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管委会所有工程建设招标和投
资决策,并形成了《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直属单位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常州科教城固定资产管理
制度》、《常州科教城管理委员会自行招标实施细则》、《公
寓管理办法》、《科教城三期创业科技研发园中科院光机电工
程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
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依托管
委会(党工委)办公室或其他部门,跟踪督察决策的执行情况,
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在“三重一大”制
度的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我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
制度化。
二、抓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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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
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
倾听和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
议,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
主动报有关上级单位。管委会对凡是涉及需要职工了解、知情
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领
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
求,科教城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
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重要机
构引进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
询、决策评估,方案形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
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
﹑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
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
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
策、信息,如金凤凰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机构引
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事项通过科教城网站和报纸等媒体进行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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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
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委涉及“三重一
大”的事项包括:科教城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执行
上级重大决策,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管委会年度财务预
算、决算,直属单位年度经济考核目标、年度财务预算,大额
度资金的使用;工程项目招标、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超过规
定的采购;干部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