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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寨镇教育奖励基金会章程.doc

发布:2018-10-05约1.28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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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寨镇教育奖励基金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面提高全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鼓励中小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张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经研究决定设立“阜南县张寨镇教育奖励基金会”(以下简称奖励基金会)。 第二条 为规范奖励行为,落实筹资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为确保奖励基金会工作有序开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奖励基金会领导机构。 名誉理事长: 朱玉刚 理 事 长:于 雷 镇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理事长:朱 超  张寨镇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朱贵明 张寨镇财政所所长 王修敏 张寨镇综治办主任 张 跃 张寨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马士力 张寨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马 标 张寨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孙明刚 张寨镇中心学校工会主席 尹维武 张寨镇中心学校报帐员 奖励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寨镇中心学校,尹维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在奖励基金会领导下,成立常设评选委员会。 评委会主任委员:朱 超 副 主 任 委 员:张 跃 马士力 马 标 委 员:孙明刚 罗德清 尹维武 周 军 曹庆贺 崔 剑 王新岩 张宗知 汪 东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五条  奖励基金会负责奖励经费筹措,负责指导和监督奖励对象的评选工作。 第六条  奖励基金会每学年对评选委员会评定的全镇中小学生进行奖励。 第七条  常设评选委员会在基金会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奖励对象的评选工作,书面报送奖励基金会审批,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八条  自2014年3月起,由奖励基金会采取社会募捐、单位赞助、政府奖励等多种筹资方式,主要赞助人为我镇外出务工的成功人士朱玉刚,每年筹资20000元左右用于奖励基金会奖励资金。 第九条  当年未用完的奖励资金与次年投入的资金进行累计,单位或个人捐款的资金继续累计作为奖励资金。 第十条  奖励基金会的资金实行专帐专户,由中心学校设立专户代管,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奖励设置及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奖励基金会每年对中考考取阜南一中的学生;在本镇自考中,一至九年级的综合成绩前三名中小学生;特困生阳光计划。 第十二条  奖励标准。根据基金会年累计基金,具体标准由评选委员会拟定,报基金会审批。 第六章   评选办法制定 第十三条 优秀学生奖、中考优秀学生奖、特困生阳光计划的评选办法由奖励基金会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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