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第十章遗产规划.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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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PERSONAL FINANCE第二篇 专业技能个人理财规划的内容保险规划消费支出规划财产传承分配规划现金规划税收规划教育规划退休养老规划投资规划第十章遗产规划第一节 遗产的基本概述一、遗产的概念遗产: 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时间上的时效性性质上的财产性财产的可转移性范围上的合法性权利义务的统一性二、遗产的范围(一)自然人享有财产所有权的财产合法收入。房产、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国债、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二)自然人享有的财产权自然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即既有人身权的内容,又有财产权的内容。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让渡,不能列入遗产范围,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包括: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商业秘密权;自然人享有的他物权自然人享有的债权(三)遗产不包括的事项复员、转业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离退休金和养老金。这些费用的领取权只能由离退休人员和有关组织成员享有,不得转让,亦不得在他们死亡后由继承人继续行使。工伤残抚恤费和残废军人抚恤费。人身保险金。与被继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利。与公民人身有关的专属性的债权债务。国有资源的使用权。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的使用权。三、遗产转移的方式(一)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留遗产的死者为被继承人,有权获得遗产的人即继承人,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 遗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大类。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种继承方式。 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遗赠 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与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以遗嘱的存在为前提,可以是遗嘱内容的一部分,而且受遗赠人取得的是遗赠人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所以,遗赠应具有的条件和特征也适用遗赠。(三)遗嘱信托 当自然人生前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自然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托管人,由托管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信托契约才生效。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一、遗嘱 遗嘱继承,又称为指定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遗嘱继承可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财产处分的意愿,因此,遗嘱继承更能体现被继承人私有财产在法律上被尊重,也有利于保护私人财产的所有权。被继承人有立遗嘱的自由,也就是公民有生前处分其死后财产的自由。(一)遗嘱的基本概述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置和安排,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生前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依法律规定处分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的内容 遗嘱的内容是遗嘱人在遗嘱中表示出来的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思,是遗嘱人对遗产及相关事项的处置和安排。遗嘱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指定遗产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说明遗产的分配方法或份额对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再指定继承人指定遗嘱执行人(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遗嘱人以明示方式变更、撤销遗嘱的,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设立遗嘱。我国《继承法》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正遗嘱的变更、撤销只有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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