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视角看商业银行理财新规下银行公募理财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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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法律评述
20 18 年7 月
公募基金视角看“商业银行理财新规”下的银行公募理财与
公募基金之异同
作者: 吕红 | 黎明 | 陆奇
为确保资产管理业务平稳过渡, 为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
境, 2018 年7 月20 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
就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 “《资管新规》”) 的内容作出进一步指导, 主要涉及适当放宽公募资
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明晰过渡期内特定理财产品可使用摊余成
本法估值、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的宏观审慎政策及过渡期结束后的
安排。
同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就《商业银
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
求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历经近十年的高速发展, 在丰富金融产
品供给、满足投资者资金配置需求、推动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发挥了
积极作用; 银行非保本理财业务经历了2017 年至今的严格监管, 截
如您需要了解我们的出版物,
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至今年上半年规模仍高达21 万亿元。银行理财既是我国资产管理行
郭建良: (86 21) 3135 8756 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也是按照《资管新规》规范、调整程度最为
Publication@ 深刻的资产管理业务类别。因此, 《征求意见稿》作为中国银保监
通力律师事务所 会拟落实《资管新规》的配套细则之一, 也尤为引发市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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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视角看“商业银行理财新规”下的银行公募理财与公募基金之异同》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就《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的相关说明, 《征求意见稿》不仅是落实《资管新规》并细
化银行理财监管要求、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举措, 而且也承载了引导理财资金规范投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实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新旧规则衔接、稳定规范转型的市场需求。
商业银行公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是《征求意见稿》基于《资管新规》对于资管产品分类而提出的
新概念, 是未来银行理财业务的重点, 也势必成为“大资管”行业的关注焦点。本文通过对《征求意见稿》
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比较分析, 考察两者在法律关系、发行设
立、投资运作、销售管理等方面的异同, 以供业内人士参考。
一、 基础法律关系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明确了公募理财产品的立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且第六条“基本原则”对银行理财业务中商业银行的职责界定
为“代人理财”, 从根本上明确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委托关系, 而非公募基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信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
法》”)确立的信托法律关系, 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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