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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测绘仪器观测员应由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熟悉仪器性能、掌
握操作方法的技术人员担任。
第2条观测方法及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
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3条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
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二、导线测量
(一)水平角观测
第4条在搬运、测量时,必须妥善保护仪器、工具,不得磕碰;观测时,
仪器架设后,测站和(镜站)不准离人;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盒。如
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为保证观测精度,井下巷道
测量建议使用三架法观测,每次搬站时,保持当前测站和前视脚架位置不动,仪
器和前视棱镜互换位置,后视脚架和棱镜搬到前视。。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每次测量回来,必须对仪器、工具进行擦拭。擦仪器设备时必须用专用工具。
第5条观测应在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晴天的日出、日落和中
午前后,如果成像模糊或跳动剧烈,不宜进行观测。三角高程测量还须选择大气
折光比较稳定的时间观测。
第6条在建、构筑物上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
运应采取有效措施,仪器箱和它用具须放置牢靠,严防坠落,以确保仪器和人
身安全。
第7条观测时,要按以下要求进行:
1、仪器转动要平稳,用望远镜垂直丝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置于水平丝附
近;观测各方向目标时,同一目标应照准同一位置。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
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最后举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和微动螺旋。微动螺
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一格时,
应在测回之间重新整置仪器。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时,必需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
反向旋转。
⑴精密导线测量
第8条观测前应清除舰、脚架周围杂草,并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打脚桩或
其它措施,使脚架稳固。观测时应避免日光照射,以便于操作和保证测角精度。
第9条方向观测要选择一个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像清晰,并与测站大
致等高的方向作为零方向。
第10条水平角观测各测回,应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上的不同位置。
度盘和测微器的变换位置应按规范规定的度盘表进行。
第12条观测时的补测、联测、重测和取舍及观测限差、记录格式都必须
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13条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全站仪(或经纬仪)望远镜照准零方向目,对好度盘和测微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读取水平度盘和
测微器读数重(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