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550-1996新城疫检疫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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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6550一1996
新城疫检疫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ofquarantinefornewcastledisease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城疫群体检疫、个体检疫、实验室检验和检疫后处理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鸡和其他可感染新城疫的禽类。
引用标准
GB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3 群体检疫
对养禽场、独立饲养的禽群及外售、外运的禽群施行检疫。
3.1 查明疫病背景
通过询问兽医人员或检查疫病记录,核查被检禽场(群、室)在过去一年内是否出现过新城疫临诊病
例,是否有与新城疫病例接触史,周围2km范围内是否发生过新城疫。
3.2 查清免疫状况
通过查验免疫证明或查询其他资料,核查被检禽群是否已按规定注射合格疫苗。如按规定免疫并正
处于规定的保护期内,禽只健康状况良好,被认为免疫合格。如免疫不符合规定要求,要以合格疫苗再次
接种,隔离饲养观察至群体抗体滴度达2以上,全群健康,认为免疫合格;观察期内发现疑似新城疫病
禽,须按3.3条和3.4条要求进一步检查。
3.3 群体临诊检查
首先作静态检查,让禽群处于静止状态,观察营养状况、精神状态、呼吸、粪便、鼻及口腔分泌物有否
异常。然后观察禽只运动状况,有否踱行、共济失调、痉挛等异常现象。检查中重点注意以下情况:
a 精神沉郁或无任何症状而死亡;
b. 体温升高、食欲减退、精神萎顿、产蛋减少或停止;
c. 口腔和鼻腔分泌物增多,嗦囊胀满;
d. 呼吸困难、喉部发出“咯咯”声(晚间较明显);
e. 下痢,粪便成绿色;
f.偏头转颈,作转圈运动或共济失调。
若发现疑似病例,按3.4条要求进一步检查,同时对全群隔离饲养。
I4 病理解剖检查
对临诊疑似病例,应全部或抽样解剖,依据下述病变作出初步判断:
a. 口腔、咽喉部有粘液,咽部粘膜出血;
b. 腺胃乳头肿胀,挤压后有豆腐渣样坏死物流出,乳头有散在的出血点;
生 NL鱼重五星有条纹状或点状出血,有时见不规则溃疡,腺胃与肌胃交接处有出血斑、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一10一03批准 1997一02一01实施
GB 16550一1996
d. 小肠前段有大面积散在出血点,或肠粘膜有纤维性坏死并形成假膜,假膜下出现红色粗糙溃
疡;
盲肠和直肠皱褶处有出血,盲肠扁桃体(淋巴滤泡)出血坏死;
气管粘膜充血、出血、气管内有粘液;
心冠脂肪、心耳外膜及心尖脂肪上有针尖状小出血点。
4 个体检变
4.1 在无群体检疫条件的场合,须进行个体检疫。个体检疫合格的禽只一般供食用,如继续饲养应隔离
三周,经观察无异常后,方准与其他禽只混养。
4.1.1查明是否来自疫区。
4.1.2 查验免疫证明。
4.1.3 临诊检查和病理解剖检查
检查内容参照3.3条和3.4条进行,发现疑似新城疫染疫禽只,立即作无害化处理。
5 实验室检验
5门 下列情况进行实验室检验
a. 产地定期检疫;
b.监测免疫状态;
c.疑似病鸡的定性,或临诊及解剖检查初步诊断为新城疫,需进一步确诊;
d.检疫中发现重大疫情(如禽流感),须作鉴别诊断;
e. 行政主管部门、饲养单位、售购或争议双方要求进行实验室诊断。
5.2 实验室检验方法
a . 病毒分离鉴定试验,见附录A(补充件)。
阮 血凝抑制试验,用于免疫监测,见附录B(补充件)。
检疫后的处理
经临床检查、解剖检查和实验室诊断等综合判定,确诊为新城疫的禽群或禽只,按GB16548处
A6.一
6.2 经初步诊断为新城疫可疑的禽群(禽只),按下述方法之一处理:
a. 除将可疑禽只按6.1条处理外,全群隔离饲养,并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如在接种后观察期内出
现可疑禽只,亦按6.1条处理。观察21d后,对临床健康,免疫滴度达到25以上的禽只,经体表消毒后按
健康禽只对待。
b.’经初步诊断为新城疫可疑的禽群(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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