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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372-1996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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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醋 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6372一1996 Diagnosticcriteriaandprin吻lea成managementof occupationalacutecarbamateinsecticidespoisoning 急性氨基甲酸酷杀虫剂中毒是短时间密切接触氨基甲酸醋杀虫剂后,因体内胆碱醋酶活性下降而 引起的以毒覃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醋杀虫剂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醋杀虫剂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2 诊断原则 根据短时间接触大量氨基甲酸酷杀虫剂的职业史,迅速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结合全血胆碱醋酶活 性的及时测定结果,参考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后,方可诊断。 3诊断及分级标准 3.1轻度中毒 短期密切接触氨基甲酸醋后,出现较轻的毒草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晕、头痛、乏力、视物 模糊、恶心、呕吐、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有的可伴有肌束展旅等烟碱样症状,一般在24h以内恢复正 常。全血胆碱酷酶活性往往在70%以下。 3.2 重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氏 肺水肿; 阮 昏迷或脑水肿。 全血胆碱醋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4 治疗原则 4.1迅速离开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和温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和指甲。 4.2 特效解毒药物: a.轻度中毒者可不用特效解毒药物,必要时可口服或肌肉注射阿托品,但不必阿托品化。 b. 重度中毒者根据病情应用阿托品,并尽快达阿托品化。 c. 单纯氨基甲酸酷杀虫剂中毒不用肘类复能剂。 4.3 对症处理原则与内科相同。 国家技术监.局1996一05一23批准 1996一12一01实施 Gs 16372一1996 5 劳动能力鉴定 中毒治愈后仍可从事原工作。 6 健康检变的要求 6.1氨基甲酸酷杀虫剂作业工人应作就业前体检,就业后每1一2年体检一次。 6-2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和神经科检查,并做全血胆碱醋酶活性测定,必要时可分析尿中代谢产物含量。 7 职业蒙忌证 么 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b . 明显的肝、肾疾病。 GB 16372一1996 附 录 A 全血、红细胞、血桨胆碱亩酶活性测定法 (补充件) A1 原理 乙酞硫代胆碱在胆碱酷酶作用下,水解为硫代胆碱和乙酸盐。硫代胆碱与二硫双一硝基苯甲酸反应 呈黄色化合物后进行比色定量。水解产生的硫代胆碱量反映胆碱酣酶活性值。 A2 仪器 忘 恒温水箱(37士0.50C); 阮 离心机; 心 分光光度计。 A3 试剂 a. 硫代乙酞碘代胆碱溶液(基质):称取硫代乙酸碘代胆碱75mg,溶解于双蒸水中,稀释至 10mL,置冰箱(40C)保存。临用前用双蒸水稀释10倍。 b. 二硫双一硝基苯甲酸溶液(显色剂):称取二硫双一硝基苯甲酸100mg,溶解于50mL生理盐水 后,再加入1/15mol磷酸缓冲液(pH8.0)50mL溶液中。置冰箱保存。临用前用等体积的生理盐水和 1/15mol磷酸缓冲液稀释10倍。 c.水杨酸毒扁豆碱(抑制剂):称取水杨酸毒扁豆碱10mg,用双蒸水溶解并稀释至10mL。冰箱 保存。 A4 操作步驻 侧 取耳(或指)血10j.L加入盛有二硫双一硝基苯甲酸溶液10mL的离心管中,轻轻混匀。 A 4 取出4.0mL于试管A中,作为全血胆碱醋酶活性测定管。剩余溶液以3000r/min的转速离心 5min,移取上清液4.0mL于试管B中,作为血浆胆碱醋酶活性测定管。另取二硫双一硝基苯甲酸溶液 4.0mL加入试管C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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