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员岗位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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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市政管理指挥中心
监督信息采集员岗位考核制度
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对监督信息员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业务考核
1、每天上报的事(部)件案件有效立案数不得少于规定数量,并完成每天需要核查案件的核查 (案件核查数以数字化平台交办件数为准,交办时间截止每天17:00分)。每低于规定标准1条,扣绩效考核2.00元。每月累计扣绩效考核超过150.00元(含150.00元)者,一律辞退。
2、中心每天派遣的核查案件,须按规定时限核查。每月出现未按规定核查的,一条扣绩效考核2.00元;每月累计扣款200.00元者,一律辞退。
3、每个工作日内,须完成所负责区域的全面巡查,如未完成的,扣绩效考核20.00元。全年累计扣款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者,一律辞退。
4、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择时对事件部件案件的立案比例及事部件上报类别进行调整,对未按调整标准上报有效案件的,每低于1条,扣绩效考核5.00元;全年累计扣款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者,一律辞退。
5、上报事(部)件案件的照片要清晰,存在问题描述要准确。每月出现此类问题一次,通报批评;出现两次,扣绩效考核5.00元,三次扣10.00元;四次扣20.00元;五次以上(含五次)者,一律辞退。
6、一个周期内,对所负责区域内内存在明显的事(部)件问题,不能做到及时发现上报,被巡督查组发现,一次一处扣绩效2.00元。每月累计扣款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者,一律辞退。
二、日常管理
1、每天工作原则上8小时,每周工作原则上不超过40小时。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有权对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作出调整。超出工作时间部分,中心支付监督信息员相关补助;信息员不服从工作区域调整的,一律辞退。
2、工作时间内,信息员早上8:00至下午5:30必须开机并登录系统。每月出现无故一次未登录者,通报批评;两次不登录,扣绩效考核20.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一律辞退。
3、工作时间外,城管通设备一律关机。禁止利用设备打电话、玩游戏等。每月出现一次,扣绩效考核 10.00元,累计两次扣绩效考核30.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一律辞退。
4、信息员要随时保证城管通电源充足,如因电源不足,影响工作的,每月每出现一次扣绩效考核10.00元,月累计扣款超过50.00元以上(含50.00元)者,一律辞退。
5、信息员全年累计扣款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者,一律辞退。
6、因天候、设备故障等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的,需向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待转入正常工作条件时,在不影响当天工作任务前提下,继续完成未完成工作。
7、对故意损坏设备的,除支付修复设备费用外,扣除当月绩效考核200.00元,连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一律辞退。
8、工作期间,不服从安排和工作调整的,每月一次扣绩效考核100.00元,两次以上(含两次)扣绩效考核200.00元,并作辞退处理。
9、上班时间不得携带城管通设备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月出现一次,扣绩效考核20.00元,累计两次扣50.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一律辞退。
10、信息员禁止利用设备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每月发现一次扣绩效考核5.00元;两次扣15.00元;三次扣30.00元。
11、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找人顶替完成工作或将城管通设备借与他人使用。如出现泄密造成后果的,一律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12、工作期间不得无故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提前一天向中心监督信息员管理负责人请假,经中心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书面假条交辖区组长,中心定期进行收集。请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未按规定请假的,一次扣绩效考核50.00元;两次以上扣150.00元并作辞退处理。
13、工作期间,须按规定着装,配戴相关标志、工作牌。违反规定的,每月出现一次,扣绩效考核10.00元;两次扣30.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者,扣绩效100.00元并作辞退处理。
14、信息员因工作关系接受采集区域内有关部门贿赂的,一次扣绩效考核50.00元,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一律辞退。
15、丢失设备的,按设备原价进行赔偿。
三、其它类
信息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采集员经济补偿金: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中心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工作不利,在新闻媒体造成负面影响的。
以上制度,由市政管理指挥中心负责考核,每月兑现。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巴南区市政管理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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