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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区域经济大事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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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区域经济大事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8-10-03 来源:   1.《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   2008年1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北部湾经济区”)经国务院批准实施,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北部湾经济区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所辖行政区域和玉林、崇左两市物流等组成,陆地国土面积4.25 万平方公里,2006 年末总人口1255 万人。 北部湾经济区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中国与东盟、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合作、泛珠三角合作、西南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拥有沿海1595公里海岸线,深水岸线160多公里,是国内仅存的未大规模开发的连片沿海岸线,是我国沿海地区规划布局新的现代化港口群、产业群和建设高质量宜居城市的重要区域。 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是国家深化西部大开发,完善沿海经济布局,推动形成东中西良性互动和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重大战略举措。 功能定位: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以开放合作促开发建设,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发展目标: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沿海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国家支持政策:国家在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北部湾经济区必要的支持,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加强交通运输、海洋产业、农林渔业、能源开发、跨国旅游、生态环保等重点合作领域规划编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2. 钦州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 广西成立建设领导小组 (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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