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学 院 - 首都师范大学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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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学 院
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级涉外文秘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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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本科生培养方案是高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具
体方案,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2014 级本科生培养方案是在推进素质教育、完善学分制、改革
教师教育培养模式的背景下修订的。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学(含中等学校)
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文化工作者。
(二)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及教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
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
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并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
能力:即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审美能力、写作能力和设计实
施语文教学的能力;
2.了解语言文学学科的新发展,并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
社会需要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在将新知识引入语文教学的实践中,
富有创新精神;
3.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具有一定
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普查、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前提下,开辟新的领域;
4.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理论和汉语言文学教学基本理论的能力,
具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5.具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语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上岗的水平。
6.注重学生毕业后从事教育特别是中学教师的师德教育,使学生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包
括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诚信为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健全的人格;具有国际化视野、现
代意识和健康的人际交往意识;
7.掌握科学的体育健康与锻炼知识、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方法和技能、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
体育锻炼、形成健康生活理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学制
4 年。学习年限 3~6 年。
三、授予学位及学分要求
(一)授予学位
学生须修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 172 学分,准予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文学学士学
位。
(二)学分要求
1.课程教学 158 学分:通识课程 48 学分;专业基础课程 15 学分;专业核心课程 49 学分;专
业方向课程 16 学分;教师教育课程 30 学分。
2.实践教学 26 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社会实践 1 学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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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理论社会实践 2 学分;大学生心理适应与发展 1 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 学分;计
算机应用 2 学分,程序设计基础(文)2 学分;军训 4 周 1 学分,军事理论 1 学分;毕业论文(设
计)6 周 2 学分;学年论文 1 篇 1 学分;教育实习 6 周 6 学分,教育见习 2 周 4 学分,教师教育课
程(实践教学)见习 2学分(已包含在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和语文学科教学法之中)。
3.实践教学学分考核办法:(1)凡课程实践教学,由任课教师根据情况进行安排和考核;(2)
军训,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并考核;(3)毕业论文、学年论文、教育(毕业)实习、教育见习,另有
具体管理条例与执行办法,统一由教学办安排。
四、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学分数 占总学分(%)
通识基础课程 必修 32 17.5
通识核心课程 限制性必修 8 4.4 通识课程
通识拓展课程 跨学科选修 8 4.4
必修 11
专业基础课程
选修 4
10.9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49 29
必修 0 0
专业课程
专业方向课程
选修 16 8.74
实践教育 16 8.74
必修 15 8.2
选修 5 2.7 教师教育课程
实践教学 10 5.5
总学分 172 100
注:(1)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环节 12 学分(含教育实习 6 学分、教育见习 4 学分、教育学基础见
习 0.5 学分、教育心理学见习 0.5 学分,学科教学法见习 1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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