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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汇报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11月26日)
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收置体系,保障全市医疗废物100%安全无害化处置一直是我市固废管理工作的重点目标与任务。经过近几年不懈努力,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相对规范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沈阳市医疗废物管理基本情况
沈阳市市区人口720万,13个行政区(5个城区、4个郊区及4个县市),拥有大中型医院、综合门诊及私人诊所10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医院350余家,医疗机构开放病床数34000余张,日产医疗废物15吨左右,其中区级以上医院70余家, 日产医疗废物约占全市日产总量的90%以上。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提高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水平,从2007年开始,我市对医疗废物处置实行特许经营的管理模式,由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及焚烧处置。
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建有国家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对此,沈阳市环保局投入了部分污染治理资金进行了补贴。2009年还重点推进了“三县一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目前,全市医疗废物从医院内部的收集贮存到处置单位的收运处置,已形成完整规范的管理及处理体系。
二、沈阳市医疗废物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沈阳市政府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一直十分重视,早在1993年就开始由城建局环卫处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站负责医疗废物的收运和简易焚烧处置,焚烧厂在赵家沟生活垃圾处理厂内。2004年开始,由于“非典”影响和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的需要,原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装置不能达到国家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市政府会议决定,市环保局投资235万元,对我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位于新民市的一条危险废物焚烧装置进行改造,作为医疗废物焚烧临时处置设施。从2005年初起,市城建局环卫处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站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我局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新民危险废物焚烧中心负责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
新民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是因“创模”需要而改建的临时处置设施,存在运距远、处置技术不专业等问题,并且还要继续承担我市工业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另外,当时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系统未社会化运行。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中“要逐步关闭过渡性的简易处置设施,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要鼓励国内外资金,包括私营企业投入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机制”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06年6月,市政府授权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由该公司自行投资建设并运营我市的医疗废物焚烧项目,负责我市医疗废物的收运及处置。
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初开始建设沈阳市医疗废物焚烧项目,并于2006年底完工。该项目地处沈阳市虎石台镇新华村,总建筑面积5529平方米,设计日处理能力为40吨,总投资3485万。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接管全市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工作,2007年10月1日正式接管城建局环卫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工作。即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焚烧处置全部由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按照市物价局的价格批复开始收取处置费用。
三、沈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工艺情况
沈阳瀚洋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采用立式旋转热解气化焚烧炉设备实现对医疗废物的高温焚烧、灭菌、消毒、减量处置。该炉分为两个燃烧室,其一燃室、二燃室均为立式筒型结构,进入一燃室的废物在缺氧情况下,受炉体内自下而上的高温烟气流及辐射热的作用下,经过升温、干燥、热解、气化、燃烧,产生的混合气进入二次燃烧室,在高温下充分燃烧,再经余热利用,进入尾气处理系统。经实际检测,处理效果达到国家相关处理标准。焚烧后飞灰和残渣送到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从而实现医疗废物的全封闭安全无害化处置。
四、沈阳市医疗废物主要管理措施及日常监管情况
沈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全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近几年,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医疗废物管理上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目前已初步形成规范的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体系。
1.理顺医疗废物管理体制
为加大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力度,利用先进技术建设和发展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提高其无害化处理水平,沈阳市政府于2005年引入了医疗废物特许经营的收运处置管理模式,实现了我市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沈阳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采用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的特许经营方式,这样既可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又可以减轻政府投资的压力,并且有利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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