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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控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保护环境安全,防范疾病传播,按照福山区卫计局烟福卫计医函
〔2018〕34号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院范围内对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门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自查工作在,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严格整改,以保障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良好运行。现将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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