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原木法案于201年1月30日公布201年-ForestTrend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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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原木法案于2013 年12 月30 日公布,2014 年2 月1 日生效。该法案
源于2013 年12 月28 日俄罗斯联邦第N 415-ФЗ号联邦法律《关于对俄罗
斯联邦森林法和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行为法的修正案》。2013 年12 月20 日
由国家杜马通过2013 年12 月25 日由联邦委员会批准。
俄罗斯原木法案由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编译。
一、该法对俄罗斯联邦森林法的内容进行了以下增加或修改:
第21 章 木材的统计和标志
第501 条 木材的统计
1. 在森林利用时和在实施森林保护、防护、再生措施时所获得的木材 ,应在将其运出森林时进行统计。
2. 木材的统计由进行森林利用、实施森林保护、防护、再生措施的法人和公民来实施 ,但本条第3 项规定的情况除外。
3. 由公民采伐用于自用木材的统计,由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实施,依据本法第81-84 条规定 ,这些机关全权签署用于公民自
用的森林植物带的买卖合同。
4. 木材统计程序由俄罗斯联邦政府确定。
第502 条 木材标识
1. 依据本法第503 条第2 项规定的珍贵森林品种 (橡树、山毛榉、白蜡树)、依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允许对它们进行采伐 ,应由将它们
运出俄罗斯联邦的法人、个体企业家进行强制性逐个贴上标识。
2. 本条第1 项中标明的木材标识的信息 ,由实施将此种木材运出俄罗斯联邦的法人和个体企业家,利用公共信息通信网络 ,其中包括
互联网 ,包括国家和市政服务的统一门户网站 ,以由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文件样式 ,在将其运出俄罗斯联邦之前的不晚于一天内 ,提
供给木材统计和木材交易统一国家自动化信息系统。
3. 本条第1 项中标明的木材标识 ,应保证能够利用技术设备涂上和读出关于所标识木材的信息。
4. 标识的程序和对本条第 1 项中所标明木材标识的要求、根据本条第2 项提供给木材统计和木材交易统一国家自动化信息系统的上述
木材标识信息的清单 ,由俄罗斯联邦政府确定。”
8 )补充下列内容的第22 章:
“第22 章 木材的运输和木材交易统计
第503 条 关于木材运输和木材交易统计的总则
1. 木材运输和木材交易,按照民法规定的程序来实施,并且考虑到本章各条款。
2. 本章要求适用的木材种类,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依据全俄产品分类法、对外经济活动商品名录来确定。
3. 在木材划归国有时,由木材采伐实施人员签署的相应合同,应包含关于本法第505 条第2 项第3 款中标明的文件信息。
1 免责声明:本法案的中文翻译由森林趋势支持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完成,只供信息发布使用,非官方版。如有疑义, 请以俄文版本为准。
第504 条 木材运输
1. 以任何种类运输工具进行的木材运输,其中包括依据运输合同进行的运输,都在拥有跟单的情况下实施,在该跟单中标明关于所有
者、发货人、收货人、木材运输者、木材数量、种类(品种)和等级组成、启动地和目的地、木材交易申请编号(在实施所标明木材
交易的情况下)的信息,以及关于实施木材运输的交通运输工具国家登记标志的编号的信息(在利用汽车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时)。
2. 跟单由作为木材所有者的法人、个体企业家来形成。
3. 本条条1 项规定的要求,不适用于由公民采伐用于自用的木材的运输。
4. 跟单的样式及其填写程序,由俄罗斯联邦政府确定。
第505 条 木材交易申请
1. 实施木材交易的法人、个体企业家,其中包括为了运进俄罗斯联邦、运出俄罗斯联邦,利用公共信息通信网络,其中包括互联网,
包括国家和市政服务的统一门户网站,以由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文件样式,将木材交易申请提供给本法第506 条规定的木材统计和木
材交易统一国家自动化信息系统操作员。
2. 在木材交易申请中标明:
1 )关于木材所有者、木材交易各方资料的信息(对于法人来计:名称、组织法律形式、所在地,对于个体企业家来讲:姓、名、
父称、证明其身份的文件资料);
2 )关于木材数量、木材种类(品种)和等级组成的信息;
3 )关于实施木材采伐所依据的文件的信息:
а )关于林地租赁合同或关于提供林地的其它文件的信息(对于法人来讲:该合同各方的名称、组织法律形式、所在地;对
于个体企业家来讲:姓、名、父称、证明其身份的文件资料;林地的位置;该合同或其它文件的签署日期和编号、该合同的
有效期、依据该合同或其它文件的木材采伐数量);
b )关于原木采伐合同的信息(对于法人来讲:该合同各方的名称、组织法律形式、所在地;对于个体企业家来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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