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乐航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400平方米桐木拼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审批意见:新环表[2017]90号
河北乐航木业有限公司:
报来的《河北乐航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400平方米桐木拼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河北乐航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400平方米桐木拼板项目新乐市邯邰镇赤堠村西北510m处。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乡间小路,隔路为空地,西侧为航久装饰材料厂,北侧为空地。建设内容为年产1400平方米桐木拼板生产线,包括生产车间、修边车间、原料库、办公室等辅助设施、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28%。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结合环评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运营期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22m3/d,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绿化用水标准后排入30m3防渗蓄水池,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修板、刨机、砂光机、带锯机、梳齿机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2台旋风除尘器+1台布袋除尘器+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修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量极少,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要求;产噪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刨花、废木屑、废锯末、除尘灰、和生活垃圾,废刨花、废木屑、废锯末、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新乐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本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在此距离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四、四、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允许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章
经办人: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