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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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任 务 书
课 程 名 称
所 在 单 位 (盖章)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填 报 日 期
海南大学教务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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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
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学 位
电 话
专业技
术职务
行 政
职 务
传 真
院 系
E-mail
地 址
邮 编
是否本校
专任教师
(若否,请注明受聘教师类别及实际工作单位)
1-2
授课
情况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授课对象
周学时
听众数/年
2.项目主要成员情况
姓 名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主要承担工作
签字
3.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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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阶段目标
(三)预期成果(需包括学生受益情况)
5.进度安排
6.经费支出预算
项目明细
金额(万)
具体内容
使用时间
7. 项目负责人承诺
本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接受校教务处的中期检查和年度检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如果达不到预期目标,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本人对以下考核指标做出承诺完成以下量化指标中的2项及以上:
1.在核心期刊发表教改论文1篇以上;
2.获校级及以上教改立项1项以上;
3.获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
4.编写、出版教材1部以上;
5.获得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其中1项国家级项目。
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必须标注“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资金项目”字样,如不标注就不作为本项目的成果。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8.共同条款
1.根据《海南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规定》及各项目的申报书,签订本任务书。
2.项目研究过程中,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有调整变化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告,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项目主要研究人员调离学校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学校商议,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项目研究工作按计划继续进行。
3. 项目完成后,并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接受结题验收。
4. 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①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等。②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须举办的会议费。③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需的调研差旅费。④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⑤成果鉴定费等等。资助经费不得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和劳务费,以及与研究项目无关的开支。⑥引进教材或自编教材出版费。
5.由于非客观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的,要酌情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本任务书文本一式3份,项目组、学院、教务处、各存一份。
9.单位意见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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