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九江学院院本部上网管理条例.docx

发布:2022-09-28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九江学院院本部上网管理条例 一、网络开通 1、凡预上网用户先到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所有的启用施工由信息技术中心网络工程部负责管理和许可。 3、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为每一预上网用户提供一端口接入。 4、进度表玩游戏用户须要提供更多适当的玩游戏设备例如计算机和网卡,其它辅助材料和设备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负责管理。 5、老用户在使用期满后,需重新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方可继续使用。 6、玩游戏用户的网卡尽量为10/100m或100m,建议不使用10m网卡。 二、收费标准 1、初次启用并无初装费,按月展开计费,并无特定情况启用时间按年排序。 2、集资楼用户按家收取信息费,每家固定分配一个ip地址,预保留一个ip地址。单身教职工和学生按ip地址收取信息费。具体收费标准每年由学校统一规定. 3、第一次启用的用户试运营期在一个月,试运营届满展开收费。旧用户在采用届满后如果稳步采用,将自动步入下一年计费,并无试运营期。 三、服务标准 1、因网络施工或线路保护导致用户住宅墙壁或其他设施损毁或弄脏,由信息技术中心网络工程部统一填补或铺上。 2、一般性的网络故障在一天时间解决,网络调整或因网络安全需要暂时停止网络运行,将在学校广播提前通知。 1、所有的网络保护工作由信息技术中心网络工程部统一组织,非本部门的技术人员严禁碰触校园网的线路、设备和有关的辅助器材,否则将追责有关人员的责任。 2、上网用户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连网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3、玩游戏用户不得冒用ip地址和私自拉线玩游戏,若经揭发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置。 4、未经信息技术中心同意,不得私自安装网络设备或设置代理服务器入网,否则信息技术中心有权没收。 信息技术中心 2021年5月10日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