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备案申请书 - 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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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向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分局)申请
(商事主体名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证照管理)业务。
申请人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承诺本次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及电子文档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设立登记时,公司的申请人为全体股东;非公司企业法人的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的申请人分别为公司、隶属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的申请人为合伙人。
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证照管理时,申请人为本商事主体。
3.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均为经营者。
商 事 主 体 备 案 申 请 书
注册号:
商事主体名称
备 案 事 项
董 事
监 事
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职务)
公司秘书
章程(协议)
□章 程 □章程修正案 □协 议
实收资本
经营场所
(成员) 清 算 组
成员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信
地址
邮政编码
分 支 机 构
名 称
注册号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登记类型
主 管 部 门 (出 资 人 )
名 称
法人类型
登记机关
证件号码
本商事主体依照《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申请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商事主体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清算组负责人)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 办理 (商事主体名称)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手续。
2. □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商事主体自备文件的错误;
4. □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取照方式:□委托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选择邮政速递并委托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变更、注销、备案、证照管理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变更登记、备案的,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清算成员备案、注销登记的,申请人为清算人;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人为本合伙企业。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取照方式请在相应的□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商事主体备案申请提交材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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