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机电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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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设备
提升机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以下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1. 地面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2. 井下(暗)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3. 凿井和矸石山提升机司机。
4. 直径1.6米及以上其它提升机司机。
第2条 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或熟悉期内的司机)。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第3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 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
1. 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联接件应齐全、牢固。
2. 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 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强迫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 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试验过卷、松绳、脚踏紧急制动、闸瓦磨损、油压系统或风压系统的过压和欠压保护,声光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 制动系统中,闸瓦、闸路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液压站油泵运转应正常,各电磁阀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油压或风压系统运行正常。液压站(或蓄能器)油量油质正常。
6. 离合器油缸和盘式制动器不漏油,特别是不能污染闸路表面。
7. 离合器位置正常,闭锁到位。
8. 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
9. 信号系统应正常。
10. 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三、操作
第7条 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
1. 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2. 当司机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 司机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申请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 罐笼(箕斗)在井口停车位置,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5. 罐笼(箕斗)在井筒内,若因检修需要动车时,应事先通知信号工,经信号工同意后,可作多次不到井口的升降运行。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第8条 进行特殊吊运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运送其它火药时,不得超过4米/秒。
2. 使用吊桶运送任何火药时,其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3. 进行以上两项运送,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4. 吊运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5. 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米/秒。
6. 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须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
第9条 提升机启动前应做以下工作:
1. 起动辅助设备:
(1)起动液压站或制动油泵或空压机。
(2)起动冷却水泵或风机。
(3)起动润滑油泵。
(4)起动直流发电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直流提升机)。
(5)做好动力制动直流电源的供电准备(对动力制动系统)。
(6)起动低频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对低频制动系统)。
2. 观察下列仪表指示是否准确、正常,无误后,方可开车:
(1)电压表。
(2)风压表或油压表。
(3)电流表等。
3. 司机台各手柄、旋钮置于运行位置。
第10条 提升机的起动与运行。
1. 起动顺序:
(1)接到开车信号后,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指保险闸施闸时)。
(2)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起动。
(3)根据电流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 提升机在起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1)电流、电压、油压、风压等各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
(2)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应正确。
(3)信号盘的信号变化情况。
(4)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
(5)各种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
(6)单钩提升下放时注意钢丝绳跳动有无异常,上提时电流表有无异常摆动。
第11条 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 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
(1)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
(2)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3)对有动力制动或低频制动的提升机要注意观察,使制动电源正常投入,确保提升机正确减速。
2. 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闸准确停车。
第12条 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 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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