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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852.6-2000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 第6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pdf

发布:2018-04-26约1.3万字共1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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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6852.6-2000 前 言 各种职业活动中,可能在短时期内接触一些高浓度且毒性较高的化学物而发生急性中毒。这些化学 物,有的是已知品种,有的是在已发生中毒后一时尚不明其确切的致病品种;有的品种所致中毒在 “职业 病名单”中,有的则尚未列入;有的已有独立的诊断标准,有的则尚未研制出单独的诊断标准。但所有急 性中毒疾病都有类同的发病规律,可以制定也有必要制定诊断急性中毒时应共同遵守的规则。 本标准系列规定的各项规则,涉及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这些规则用来保证职业性急性化 学物中毒的诊断体系的统一,不论是病因已知或隐匿的情况,也不论是中毒后所造成的哪个靶器官的损 害,都可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规则作诊断。 在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总标题下,包括以下10个部分:每一部分所界定的范围将在各 个部分的前言引言中说明。 第1部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 第2部分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的诊断 第3部分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多器官衰竭的诊断 第4部分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碎死的诊断 第5部分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的诊断 第6部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 第7部分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 第8部分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 第9部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的诊断 第10部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的诊断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起草,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北京医科大学附属三 院、上海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上海医科 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参加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 第6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 GB 16852.6一2000 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 ofoccupationalacutechemicalspoisoning Part6:Diagnosticcriteriaof occupationalacutetoxicpulmonopathy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是指由于职业活动中短期内接触较大童化学物所致的以呼 吸系统结构损伤及急性功能障碍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化学物所引起的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非职业性中毒也可参考应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906-1997 尘肺的X线诊断 GB/T16180-1996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 诊断原则 根据短期内接触较大剂量化学物的职业史,急性呼吸系统损害的临床症状、体征、胸部X线表现, 结合血气分析和其他检查等所见,参考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结果,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类似 疾病,方可诊断。 4 诊断及分级标准 4.1刺激反应 出现一过性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胸部X线无异常表现者。 4.2 轻度中毒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a)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羞明、流泪、咽痛、呛咳、胸闷等,也可有咳嗽加剧、咯粘液性痰,偶 有痰中带血。体征有眼结膜、咽部充血及水肿;两肺呼吸音粗糙,或可有散在性干、湿罗音;胸部X线表 现为肺纹理增多、增粗、延伸、或边缘模糊。符合急性气管一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b)症状以哮喘为主,呼气时尤为困难、伴有咳嗽、胸闷等。体征有两肺弥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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