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合作协议.doc
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1.1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2甲方作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协调各方资源,监督项目实施。
1.3乙方作为参与单位,负责按照甲方的统筹安排,承担相应的治理任务,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章项目目标
2.1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实现以下项目目标:
(1)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2)优化交通结构,促进公共交通发展;
(3)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保证项目按照约定进度和质量完成;
(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项目费用。
3.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
(2)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治理任务;
(3)乙方应积极参与项目协调会议,及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
第四章费用与支付
4.1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4.2甲方应在项目启动后15日内支付乙方项目预付款,乙方应在收到预付款后5日内开具正规发票。
4.3乙方应在项目完成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结算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15日内支付乙方剩余项目费用。
第五章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5.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如需变更协议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5.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3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治理任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协商续签。
第六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6.1甲方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和决策。乙方应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项目领导小组的沟通与协作。
6.2甲方应定期组织项目协调会议,邀请乙方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6.3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市民正常出行和交通安全。
6.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6.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七章质量保证与验收
7.1乙方应保证治理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工程使用寿命。
7.2乙方应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包括施工图纸、验收报告、质量保证书等。
7.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资料后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剩余项目费用。
7.4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八章信息共享与保密
8.1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互相提供必要的项目信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8.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3甲方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予以尊重,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
第九章违约责任
9.1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项目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2如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治理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9.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因一方违约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0.2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项目后期维护与管理
11.1乙方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定期限的质保服务,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11.2甲方负责对治理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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