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检查表).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表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备注
1
主要负责人履行 职责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履行 对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法定职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
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
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
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 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 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 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未列 明法 律法 规名 称的, 均为 《安 全生 产法》 的条 文; 下
同。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备注
2
安全投入保障情
2.1 资金投入保 障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
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
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 任。
??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
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
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
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
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
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况
2.2 安全费用提 取和使用
第二十条 ??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
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
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
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范围及提取比例等,依照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 2012〕 16 号)等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办法》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
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
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
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
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
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
停业整顿:
(一)提取或者使用安全生产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备注
费用;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依照 《生
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的规定给予处罚。
2.3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经费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
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办法》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
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
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
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
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
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
停业整顿:
??
(二)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的经费;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依照 《生
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的规定给予处罚。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备注
2.4 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经费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
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