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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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
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
质量事故的特点及分类
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及鉴
定验收
第一节 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我国有关质量、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定义:
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
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
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
的称为质量问题;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
为工程质量事故。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
(—)常见问题的成因
原因错综复杂,一项事故往往由多种原因引
起。归纳起来如下:
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法规行为
3.地质勘察失真
4.设计差错
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1)建筑材料制品不合格
(2)建筑设备不合格
7.自然环境因素
8.使用不当
(二)成因分析方法
1.基本步骤:
(1)细致进行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全部实况。
(2)收集调查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施工资料,分析摸
清所在环境条件和情况。
(3)找出产生质量问题的所在因素。
(4)分析、比较、判断、找到最可能原因。
(5)进行必要的计算分析模拟试验予以论证确认。
2.分析要领
分析的要领是逻辑推理法,其基本原理是:
(1) 确定质量问题的初始点
(2) 围绕原点对现场各种现象和特征进行
分析,区别导致同类质量问题的不同原因,
逐步揭示质量问题萌生、发展和最终形成的
过程。
(3) 综合考虑原因复杂性,确定诱发质量
问题的起源点即真正原因。
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1、处理方式
(1)当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在萌芽状态,应及
时制止。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时,应立
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对质
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
量的有效措施后,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报
监理单位。
(3)当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出现不合
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
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在交工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
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
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必要时 发生质量问题
组织调查取证
发出《工程暂停令》
进行原因分析
暂停施工
要求有关单位提交
质量问题调查报告
2 、处理程序
审查《质量问题调查报告》
不处理 原因不清
核签处理方案
监督实施处理方案
施工单位自检后报验
发出《工程复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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