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课程大纲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 第四节 近因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P83-92)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P83-92) 1\诚信原则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法\商事活动的基本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 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在保险合同关系中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严 格,要求当事人有“最大诚信”; 4\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5\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都要 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 一、最大诚信原则含义 (P83-84) 含义表述: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照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要求对方给与赔偿。 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P84) (一)保险经营中的信息不对称性 (重要信息的拥有程度的不对称) 对保险人而言,远离保险标的; 对投保人而言,条款的专业性与复杂性 (二)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P85-87) (一)告知 告知含义 告知内容 (1)投保人应告知的内容 (2)保险人应告知的内容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P85-87) (一)告知 (二)保证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 (一)告知 【含义】:是指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当事人按照法律实事求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所做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具体而言】 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 向保险人做口头或书面申报; 保险人:将对投保人利害相关的重要条款内容据实告知投保 人; 【告知内容】 投保人:投保人的告知通常称为如实告知; 1\保险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做如实回答; 2\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3\保险标的转移时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有变动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确认时后,方可变更合同并保证合同的效力; 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5\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保险人的告知通常称为明确说明; 1\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 【告知的形式】 1\投保人告知的形式 (1)无限告知:是指法律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性的规定,投保人应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及重要实施如实告知保险人; (2)询问回答告:是指投保人只对保险人所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回答,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可无须告知; 在我国,保险立法要求投保人采取询问回答告知的形式履行其告知义务; 2\保险人告知的形式 (1)明确列明:是指保险人只需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即视为已告知投保人; (2)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不仅应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还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解释; 国际保险市场上,一般只要求保险人做到明确列明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对保险人的告知形式采取明确列明与明确说明相结合的方式;要求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不仅要明确列明,还要明确说明。 (二)保证 【含义】 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种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 【说明】 1\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2\保证是保险人接受承保或承担保险责任所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某种义务的条件; 3\保证是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重要因素,保险保证的内容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举例】 某商店在投保企财险时在合同内承诺不在店内放置危险品,此项承诺即保证。 【保证的形式】 一\明示保证 1\明示保证含义:是在保单中订明的保证。(通常用文字来表示,以文字的规定为依据) 2\明示保证分类: ① 确认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例如:某人确认他从未得过重病); ② 承诺保证:是指投保人对将来某一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例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