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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部门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docx

发布:2025-02-06约1.32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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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部门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

一、排查对象及范围

(1)排查对象主要针对学校内部各级领导干部、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单位负责人以及从事财务管理、招生就业、基建维修、物资采购、设备管理等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

(2)排查范围覆盖学校所有业务领域,包括教育教学、科研创新、财务收支、人事任免、招生就业、基建维修、物资采购、设备管理等各个方面。重点排查涉及资金、资源、项目等权力集中、风险较高的环节。

(3)排查对象需包括学校内部审计、监察、纪检监察等监督机构,以及学校外部审计、审计署、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同时,对学校与外部单位合作的项目和活动,也要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合规性和廉洁性。

二、排查内容与标准

(1)排查内容应围绕权力运行、资金管理、资源配置、决策程序、执行环节等方面展开。具体包括: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合规性;财务收支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合法性;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效率性;决策程序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执行环节的规范性、责任性和效率性。

(2)排查标准应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学校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包括: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行为;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规范、资源浪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决策程序不透明、执行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3)排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运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违规操作等行为;二是财务收支是否透明,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虚列支出、挪用资金等问题;三是资源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公平分配、资源浪费等问题;四是决策程序是否民主,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一言堂等行为;五是执行环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廉洁高效运行。

三、排查方法与步骤

(1)排查方法应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自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和业务特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抽查则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随机抽查,以发现潜在问题和风险。

(2)排查步骤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在准备阶段,应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排查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制定排查方案和实施细则。实施阶段,要按照排查方案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分类整理。总结阶段,要对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排查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3)在排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步骤:首先,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其次,对排查对象进行逐个梳理,明确排查范围和重点;再次,对排查内容进行详细分析,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然后,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接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最后,对排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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