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同点 .pdf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同点--第1页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值竞争法的相同点:
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值竞争法同属竞争法范畴。
2.两法的目的全都,都是为促进和爱护竞争,法律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爱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调整的对象都是市场竞争关系。
二:区分。
1.立法目的不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反对垄断和爱护竞争,而反不正值竞争法则旨在法律规范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提倡公正有序竞争从而爱护合法市场参加者的权益和打击不法市.场经济行为。两部法律所立足
的角度不同,一个是立足于防止市场垄断,一个是立足于法律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2.所规定的详细违法行为不同:反不正值竞争法所要法律规范的是市场上各企业在竞争时的详细违法行为。
而反垄断法所关注的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问题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加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
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
反不正值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值竞争、抵制不正值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值竞争行为的义
务。
2.从行为方式上看,垄断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及联合行为等掌握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
形式的垄断合同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等)是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的通
常表现形式,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不正值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
.从性质上看,反垄断法属于公法范畴,主要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公正竞争的机制,反不正值竞争法属于
私法范畴,主要维护商业伦理道德和爱护经营者的的合法权益。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具有宏观特点和政策性。
反不正值竞争立法与执法则属于微观领域,限于经营者或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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