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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岗位培训(中建系统).ppt

发布:2017-02-20约8.44千字共5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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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义务的承担和经济责任的承担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施工单位未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 (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4)因建设单位错误管理造成的质量问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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