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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教育十年和国家行动计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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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繁體字板 打字/ 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交流協會 NAFIA2004 PAGE PAGE 1 人權教育十年與國家行動計畫 目錄 TOC \o 1-2 \h \z HYPERLINK \l _To說明 PAGEREF _To\h 2 HYPERLINK \l _To前言 PAGEREF _To\h 3 HYPERLINK \l _To1995-2004年“聯合國人權教育十年” PAGEREF _To\h 5 HYPERLINK \l _To國際行動計劃 PAGEREF _To\h 5 HYPERLINK \l _To國家人權教育行動計劃準則 PAGEREF _To\h 23 HYPERLINK \l _To序言 PAGEREF _To\h 23 HYPERLINK \l _To導言 PAGEREF _To\h 24 HYPERLINK \l _To關於國家人權教育行動計劃的各項原則 PAGEREF _To\h 26 HYPERLINK \l _To制訂國家人權教育行動計劃的步驟 PAGEREF _To\h 28 HYPERLINK \l _To附件 PAGEREF _To\h 40 HYPERLINK \l _To大會決議 PAGEREF _To\h 40 說明 載於本出版物的材料可自由引用或翻印,但應說明材料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所編制,並寄一份載有所翻印材料的出版物至: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1211 Geneva10, Switzerland 本出版物所用名稱及其材料的編制方式並不意味著聯合國秘書處對於任何國家、領土、城市、地區或其當局的法律地位,或對於其邊界或界線的劃分,表示任何意見。 HR/PUB/DECADE/1998/1 前言 《聯合國人權宣言》號召每一個人和每一個社會機構促進對人權的尊重並且為使人權得到普遍和切實的承認而努力奮鬥。1993年世界人權會議期間重申了這項號召,並且通過宣布“聯合國人權教育十年”(1995-2004年)使它具有了體制框架。 在這“十年”期間,要求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國家機構、非政府組織、專業協會、民間社會各界和個人建立伙伴關係並且通過人權教育、培訓和新聞工作集中努力於促進人權的普遍文化。在這本小冊子裡翻印的《“十年”的國際行動計劃》為國際社會擬訂了詳細的目標:評估需要和擬定切實的戰略;在國際、區域、國家和地方各級上建立和加強人權教育的方案和能力;協調編制有效的材料;加強大眾傳播的作用和能力;和全球傳播《世界人權宣言》。今年,正當我們紀念《世界人權宣言》五十周年的時候,我們應當重申承諾並且以實際的方式再度力求這些目標的徹底實現。 我把人權教育訂爲一項具有最高優先地位的事項,不僅爲了履行我對執行《行動計劃》的協調任務,也由於我堅定地相信人權教育對於鼓動個人捍衛自己和別人的權利的作用。這種鼓動也能夠對預防發生侵犯人權事件起到關鍵的作用。 “人權教育十年”爲我們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共同框架。這個框架的重點是在地方、國家、區域和國際各級上擬訂並加強全面、切實和可持續的教育方案。各個國家和地方的倡議應該得到國際社會的支持和鼓勵,在這個框架範圍內,我署編制了《人權教育國家行動計劃準則》,這份《準則》也刊載於本出版物中。 正如若干國際人權文書中已經載述的,“十年”的宣布再度申明:人權教育本身就是一種權利,即人人有權獲知其權利和尊嚴並且獲知確保其權利與尊嚴得到尊重的手段。這應該是我們共同的承諾,因為所有組織和個人都能夠在社會各階層組織和參加正式和非正式的人權教育方案中發揮作用。 這個“十年”無疑構成一個重大的挑戰。我指望所有伙伴的支持。我要鼓勵所有機構、組織和個“十年”的基本宗旨與原則而奮鬥。“人權教育十年”是我們共同的項目,它的成功完全依靠我們每個人為這項全球性努力分擔工作。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 瑪麗.魯賓遜 1995-2004年“聯合國人權教育十年” 國際行動計劃 一、規範性文書與定義 1.“聯合國人權教育十年”應以國際人權文書的條款為基礎,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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