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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0(最新)
第一章总则
1.适用范围
2.会计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相关的信息,以反映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帮助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自身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3.会计核算原则
权责发生制: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以实际发生为准,而非实际收付为准。
历史成本原则: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应以历史成本为基础,除非有明确规定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全面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全面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重要性原则: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单位可对重要性较低的经济业务进行简化处理。
4.会计科目设置
本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进行了重新规范,主要包括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科目。这些科目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更好地满足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报告的需求。
第二章会计核算与报告
1.会计核算要求
单位需对其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进行及时、准确的会计核算,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会计核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2.财务报告编制
行政事业单位需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相关部门报送。
3.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单位需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预算执行的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
1.内部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明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岗位职责,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外部监督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等部门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自身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
通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0年版)》,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将更加规范、透明,为单位的财务管理、决策制定和监督评价提供有力支持。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0(最新)
第二章会计科目与核算
1.会计科目设置
根据新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需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具体科目如“库存现金”、“固定资产”、“应缴财政款”、“捐赠收入”等,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2.核算要求
资产和负债的核算:单位需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准确计量,确保账实相符。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等,需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比例进行核算。
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收入和支出的确认需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收入和支出的确认以实际发生为准,而非实际收付为准。单位需对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账账相符。
3.预算管理
单位需根据年度预算编制会计报表,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预算的调整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五章信息披露与报告
1.财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需按照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向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需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信息披露
单位需按照规定公开财务信息,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产处置情况等。公开信息需真实、准确,并便于公众理解和监督。
3.内部报告
单位需定期向内部管理层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决策提供依据。内部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章财务管理
1.资产管理
单位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分类、登记、盘点和处置。资产的处置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负债管理
单位需对负债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负债规模和结构合理。对于长期负债,需制定还款计划,并按时偿还。
3.预算执行
单位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于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需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第七章会计监督与检查
1.内部监督
单位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明确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