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研究文献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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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上市公司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研究
近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高科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研发活动在企业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投资者对研发费用的信息需求也产生了新的变化,同时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成为企业和投资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我国企业研发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尚存在诸多不足,不仅如此,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和知识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的研究和开发活动已经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企业的研发费用信息披露问题亟待规范。
国内外学者对研发费用的披露有了一定的研究,但在很多方面也无定论,有待理论和实证上的进一步研究。
1 有关研发费用披露内容的界定
关于研发费用披露内容,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对于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分别处理,研究阶段发生的一律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而在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符合一定标准的则可以进行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科目。根据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管理费用”下设置“研发费用”子科目,单独归集费用化的研发费用,避免以前滥用各种不同名目披露的情况,方便信息使用者查找有关信息。这较以前由于未作相关规定,导致研发信息披露混乱的情况是一大进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02号中规定:研发费用包括:为研究与开发的所有支出均应列入费用。但是,对于内部自创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费用处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86号指出:内部自创计算机软件发生的属于研究与开发费用应在发生当时计入损益,直到所开发的产品建立了技术可行性为止。
2 有关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的现状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研究开发机制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社会体系和理论体系,国外学者对RD支出的会计研究文献更是层出不穷。就美国而言,自1974年10月FASB的第2号准则要求将RD成本立即计入支出起,争论便不断出现,最著名的是Horwitz和Kolodny(1980)认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的第2号《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准则将抑减公众持股公司的研究与开发支出。而Dukes(1980)等的实证究却没有获得支持上述结论的证据。另外,T.Sougiannis(1996)、B.Lev(1996,1998)、Baljit(1998)、Stern Stewart公司(1999)以及Dennis(2000)在收集资本化RD证据的基础上,通过对RD支出资本化与公司价值、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价值相关性(Value—Relevance)的实证研究,对资本化与费用化两者进行比较,最终得到支持资本化会计处理的结论。
由于国外研究费用信息披露已有比较完善的规范,所以现有的研究基本上都不是单独针对研发费用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研发费用的披露问题,多在以上研究中涉及,研发费用的信息披露具有很强的价值相关性,越来越多的研究文献发现有关研发披露还存在严重不足,其中一些有代表性的研究有:研发信息披露与财务报告价值相关性,Lev Zarowin(1999)研究表明:财务报告价值相关性的减弱与RD强度不断增加有很大关系。导致财务信息有用性不断恶化的“罪魁祸首”之一就是过时的会计准则和现行财务报告对无形资产信息的不充分披露。研发信息披露与公司价值:Aboody Lev(1998)发现RD强度高的公司可以通过内部交易得到更多的收益。
Lev Sougiannis(1996),Abody lev(1998),Chan et al(1998),Lev et al (1999)研究均发现了市场对高RD强度公司股票的错误定价(一般是低估)研发信息披露严重存在不足。Amir,Lev Sougiannis(1999)对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测信息是否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增量信息的研究发现;财务分析师在技术含量的高的行业所做的贡献要高于技术含量低的行业对RD投入大的公司所做的贡献要高于投入小的公司;没有被记录的无形资产在权益计价和盈利预测中所发挥的作用在逐年增强 上述研究表明现行财务报告对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不足。
崔斌(2003)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中高科技行业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较高,但在年报中未披露列入管理费用中研究开发费用的信息。只是在“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及“无形资产”项目列支研究与开发费用。田鹏,梁莱歆(2003)在《中国科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调查分析》中选118家高科技上市公司200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为样本进行分析,发现高科技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存在不少问题:研发费用披露模糊,无形资产具体构成要素披露混乱,重要的非财务信息披露不详,分部信息披露不充分,预测信息和前瞻性信息披露不足。彭艳萍,张炳发(2004)通过对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的信息类,电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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