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具体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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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文联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具体要求
各市(设区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
1、评审委托书一份。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花名册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内容和装订要求
(一)送审材料内容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并注明申报人联系电话)。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报评副高级一式4份,申报中级一式3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最后一页“考核鉴定”栏中必须填写任现职以来历年的考核情况和任职期满单位考核意见。
4、《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推荐报评副高级一式30份,中级一式25份,初级若委托省文联中评委评审的,一式25份,统一用A3纸打印报送。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荣誉证书及获奖项目证书等的复印件各1份,集体获奖项目需提供本人是主要贡献者的依据。
7、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
8、本人任现职以来已经公开发表、正式出版或已经结题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复印件一套(需复印出登载刊物或著作封面、刊号或书号、目录、全文),并提供原件一套。
9、能体现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
10、破格申报对象需填写《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并对照破格条件逐条说明破格理由,报经设区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11、申报推荐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还需填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
(二)材料装订要求
送审材料内容中的5-9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目录。
送审材料内容8-9项中,不便装订的书、画册、书法作品等以及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要装订,但需分别在醒目位置标注申报人姓名(申报姓名应同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不一致者请附单位证明)。
送审材料内容1-4项和第10、11项不要装订。
(三)其他
因资格证书制作需要,申报中级资格评审的人员交免冠白底2寸近照1张;申报副高级资格评审的人员交免冠白底2寸近照1张(可报电子版光盘:jpg格式,分辨率每英寸200像素,照片尺寸为200×280像素、20k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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