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pdf

发布:2025-04-03约1.31万字共1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

第1章项目综述

1.1项目背景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大量的人口流入城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给社会治理工作带来

巨大的挑战。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治理任务

更为艰巨繁重,我国社会治理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也愈来愈明显,在此背景下,深入推

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强化维稳信息资源关联整合与综合复用,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

的社会大好局面,进而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政府领导的普遍共识。

1.2项目范围

本次建设主要系统平台实现全覆盖。实现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全要素

信息的常态化管理,实现“小事化解不出网格,大事调解不出街道”,实现“粗放型管理”

向“精细型管理”转变,“实现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

1.3项目内容

一、重点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辖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

群管理服务,加强对重点区域、复杂场所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基层群防群治体系;深入开

展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

二、实现对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范围包括专职治安巡防队、民兵治安巡防队、义务

治安巡防队、保安队伍、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志愿者、平安和谐理事会、综治工作协会

等。

三、实现有害违法组织管理,建立重点人群(刑释解教人、社区矫正人、吸毒重点人、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流浪乞讨人员、邪教组织人员、违法犯罪嫌

疑人、现行犯罪活动被查处人、传销骨干人员等)与特殊人群(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

人、低保户、无保老人、艾滋病人、传染病人、生活困难补助家庭、失业人员、优抚对象

及其他需要社会救助人员等)基础信息库,

四、实现对综治部门的管理功能,范围包括市、县(市)区、乡(镇)办各级综治办、

社区或村委会、社区警务室、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基层人民法庭等综治部门。

1.4网格划分

按照“网格覆盖、条块融合、责权明晰”的原则,构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

以各乡(镇)办为基本单元划分三级网格。根据“地理布局、区域属性、人员相熟、

便于管理”的原则,社区按照“街巷型、楼院型、单位型”等进行划分,农村按照居住区

域、村民小组等进行划分,原则上社区每200-500户、农村每100-300户设置一个网格,

制作网格服务公示牌,将网格平面图、网格长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服务事项等,在网

格内醒目位置公示。将辖区内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分类整合,全部纳入网格的服

务管理范畴,使每个网格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和组织节点。乡(镇)办为第一级

网格,乡(镇)办副主任(副书记)主抓政法综治为第一责任人,县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包

负责。村(社区)为第二级网格,乡(镇)办确定综治专干分包兼任村(社区)党支部第

一书记,对村(社区)工作承担领导责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对村(社

区)工作承担直接责任;村(社区)警务室首席民警兼任党支部副书记或主任助理。村组、

楼院、街区、辖区公共单位等为第三级网格,

网格长(由社区干部担任)

对网格管理实行专职负责,是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周要不定期进行网格巡查,对

网格员采集、排查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对网格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做好先期调处稳控工

作,对街道职能科室(部门)和执法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调解员(由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担任)

由社区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做好网格内的司法调解、法律援助、“两劳”人员安置帮

教等专业工作,并协助其他人员做好网格内的各项事务。

警员(由社区民警担任)

负责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维护网格内的治安秩序。根据社区警力配置实际

情况。

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的原则,将各网格管理责任明晰量化到具体人,

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

实现条块融合。在“条”上整合各局委职能部门的资源,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联动机

制。在“块”上以乡(镇)办为基本单元,整合相关职能部门、辖区单位及城管员、协管

员、巡防队员、社区保安等力量,以及村组长、楼院长、街区长、联户代表、党员、志愿

者等群众自治力量,共同组成综合服务管理队伍。日常社会事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