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空调管理使用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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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空调管理使用办法
(试 行)
第一条 学生公寓空调是学生公寓配属设施,是学校的公共财产,为确保
学生安全、有序使用空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公寓分体空调机(室内机、室
外机及附件)、遥控器等。
第三条 各宿舍申请启用空调前需经宿舍全体成员同意,填写《北京科技
大学学生公寓使用空调申请表》,指定一名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公
寓值班室办理空调领用手续。
第四条 空调使用者退宿、调宿时,携带《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空调使
用申请表》到公寓值班室办理相关手续,公寓值班室负责收回遥控器,并对空
调设备进行检查。
第五条 空调设备的使用
(一)原则上学生公寓空调使用时间为每年6 月至9 月,极端天气情况下
可适当进行调整。除学校规定空调使用时间外,学生公寓空调插座将统一断电。
学生公寓空调为单冷空调,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建议制冷温度设置
不低于26 ℃。
(二)空调设备的开启与关闭要使用遥控器,不得私自对空调进行移机、
拆除、组装,使用期间如因操作不当引起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当事
人承担,责任不明确的由宿舍成员共同承担;空调设备如有人为损坏,由损坏
者照价赔偿并按照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
(三)为保障空调使用安全,不得在空调设备上挂放任何物品;不得在空
调设备上张贴 、刻画等操作,保持空调设备原貌;不得在空调专设电源上插接
其他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
(四)空调使用者要妥善使用遥控器,遥控器损坏、丢失自行负责;遥控
器电池为易耗品,请使用者自购。
(五)空调电费由空调使用者承担。空调启用后,以宿舍为单位购买电量,
费用分摊由宿舍内部人员协商解决。学校提供的免费定额电量保持不变。
第六条 空调设备的维修
空调使用者如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寓值班室报修。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4 年6 月1 日起施行,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解释。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2014 年5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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