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东北师范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pdf

发布:2024-11-29约1.57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东北师范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姓名学院专业

身份证号入学年份生源类别□城镇□农村

家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住址乡(镇)村(街道)

邮政编码家庭电话家庭人口数

家庭主要家庭年收入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父亲

母亲

家庭经济困难原因:

学生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签字:

年月日

学生家长意见(是否同意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字:

村委会(居委会)意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1.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此表,在办理贷款时提交学校。

2.如学生为孤儿,在“父亲姓名”一栏中填写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信息,并标明与学生

本人关系。

3.“家庭经济困难原因”要如实、详细填写,并说明其它特殊情况等。

4.学生家长必须填写“学生家长意见”,如不填写,则视为家长不同意学生申请贷款。

5.“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两栏必须由相关

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要清晰可见,不能重叠。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