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师(公共风险管理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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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师(公共风险管理师)
国家职业标准
(2025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风险管理师(公共风险管理师)
1.2职业编码
4-07-02-01-003
1.3职业(工种)定义
从事公共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处置,对公共风险管理活动进行督导、协调或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工种)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公共风险管理员)、四级/中级工(高级公共风险管理员)、三级/高级工(助理公共风险管理师)、二级/技师(公共风险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高级公共风险管理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学习能力,计算能力,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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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1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具备计算机考试条件的标准机房进行,室内配备必要的照明设备、计算机、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在工作现场或具备考核条件的其他场所进行。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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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16周岁,拟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工初作级满工5职年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
①相关职业:企业风险管理师和金融风险管理师及其相关的职业,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和金融风险管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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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