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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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计 划 任 务 书
申请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标准化管理
机构名称 地 址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标准化工作
人员数量 专 职 电子邮箱 兼 职 企业经济类型 主要产品及申请确认涉及的产品范围 目前已通过的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产品
执行标准
(或服务规范)情况 产品(服务)名称 执行标准及名称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目
前
标
准
化
工
作
情
况 主要包括标准化管理体制及机构人员情况、已组织实施的标准情况、标准信息搜集管理情况等。 企业自我声明:
本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事故发生。
本企业所有产品都具有合法标准并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近二年内无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本企业无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创建活动计划 体系
建立
阶段 时间: 2011 年 5 月至 2011年 6 月
主要工作计划(包括机构建立、人员培训、建立体系并发布等):
1.发文成立公司标准化机构,并明确标准化分管领导和各部门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及其职责;
2.动员教育,开展标准体系培训;
3.编制企业标准体系,并以文件形式公布正式运行时间。 体系
运行
自我
评价
阶段 时间: 2011年 7 月至 2011年 9 月
主要工作计划(包括组织体系实施活动、修改调整体系文件、开展实施监督等):
1.将标准体系文件及相关标准通知相关部门实施;
2.组织有关标准培训,实施标准并且建立标准实施记录;
3.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
4.对标准体系表进行修订、改进;
5.成立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小组,明确评价分工;对标准化工作和标准体系文件及标准实施现场进行评价,召开会议报告评价情况和结果;编写自我评价报告和不合格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6.评价结果处置及落实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纠正措施实施情况,修订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 确认
申请
阶段 时间: 2011年 10月至 2011 年 12 月
主要工作计划(包括创建工作情况总结、确认材料准备、经市局初审、报送省局等):
1.填报确认申请表,上报材料包括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申请表、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报告及评价文件、企业标准体系表及标准体系文件(包括标准体系运行批准文件、标准明细表、统计表及体系表编制说明)、近一年内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图和有关标准化管理文件;
2.确认前再动员,迎接确认审核;
3.正式提出确认申请;
4.联系落实有关确认机构进行正式审核确认。 企 业 意 见
本企业愿意按照创建活动计划建立标准体系、实施标准化良好行为并按期申请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分 局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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