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地下管网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资格及技术.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濮阳县地下管网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资格及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含地下管线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地球物理勘查甲级资质;
3. 供应商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 供应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供应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9. 供应商需为该项目配备主要的主要技术人员资格要求:测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物探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物探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负责人须具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等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开具的2016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正式施工时,所有项目组成员必须经甲方审核持证上岗,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10.供应商应对该项目相关的咨询、成果、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支持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费服务。
11.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12. 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以上资格要求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备审。
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1. 本次项目实施技术等应符合以下各项标准/规范的现行版本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规[2015]34号
(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4)《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5)《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7)《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8)《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
(9)《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GB1526-89
2. 建立测量控制网
在濮阳县现有坐标系统及控制点的基础上,沿主要城市道路和街巷均匀布设一、二级导线网。所有导线点采用串测方式进行四等水准测量,建立测区内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为管线测量提供平面和高程起算坐标。
3. 地下管线探测
3.1 地下管线探测内容及要求
完成对濮阳县城区内约1570公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查明埋设于地下的所有管线,并测定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地面高程、埋深(或高程)、走向、性质、规格、材质和权属单位。并编绘综合地下管线图、专业地下管线图、断面图,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管线探测需同步完成道路沿线的1:500 带状地形图测绘
3.2 业主方提供的资料:
满足管线测量要求的相关控制资料,市政道路工程(含管线)竣工图纸(如果有)。
3.3 探测的技术需求
1)先进性
采用的技术方法、技术手段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2)标准性
使用各种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定;
3)规范性
合理规范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的工序流程。
4)安全性
参与地下管线普查的单位和个人,均要制定具体措施,严格遵守普查成果的保密规定,确保地下管线普查中使用的基础测绘数据和地形图不扩散、不遗失、不外传,确保地下管线普查成果的安全。
3.4 普查的技术方案需求
要根据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质量标准,结合濮阳县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普查技术方案。
3.4.1 技术方案内容要系统、全面。
3.4.2 地下管线普查所采用的方法技术先进、合理。
3.4.3 地下管线普查采用的作业流程规范、先进、有序。
3.4.4 质量保证措施先进、严格、具体可操作。
3.4.5 普查工期的安排科学、合理。
3.4.6 普查的成果质量要求
普查过程和提交的成果要经过监理单位的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全面满足各项规程、标准和《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要求。
4. 验收条件、验收标准及成果
4.1 验收条件
供应商在完成合同规定的普查任务后,要进行自检并对普查成果进行质量评定,自评结论应符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然后填写竣工报告,提交普查监理单位检查。普查监理单位在收到探测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应对普查工程进行质量监理检查,检查合格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4.2 验收标准
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国家(行业)标准和《城市地下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