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40000亿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谁来监管概念.doc

发布:2017-06-15约6.31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40000亿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谁来监管? 继央企12000亿元的国有资产由国资委统一监管之后,涉及上百万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名下的数额约40000亿元的国有资产,由谁监管的话题也提到了议事日程; 重复建设、重复购置、超编超标、家底不清、流失严重、漏洞百出等现象,集中反映了长期以来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体系的落后、无效甚至缺位; 7月1日起,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办法正式实施,财政部成为行政事业资产的“当家人”。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不久前在四川某次座谈会上坦承,中国科技资源浪费惊人:大型科研设备利用率只有25%,而发达国家的平均利用率是170%。他还举例说,某种卫星接收站,美国只建设16座就足够全国使用,而中国两年前就已有了30座,仅北京就有8座,且中国今后还计划再建50座。 事实上,这种因重复建设或重复购置而带来的财政资金浪费和国有资产损失,在我国其他领域和部门也不鲜见。而与此相连的是,对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管理落后等问题,也是多年来社会各方关注热论的焦点话题之一。 这种由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重复购置、重复建设以及不合理使用等而造成的资金和资源浪费,从资产管理角度看,实质上就是行政性国有资产和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缺位或管理缺失。 造成这种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不善、造成这部分国有资产极大浪费的根源,应该是长期以来的条块分割式行政管理体制下,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缺乏综合统一的管理者。如隶属各部委、各省市的科研院所和医院等机构,不仅各有独立的身份和渠道申请添置或进口大型设备,各自的设备使用又不向社会开放,不能实现公共资源由社会共享使用,而且,这部分国有资产也基本由各单位独立管理,缺少一个能够代表国家行使出资者权利的统一的管理者。 不过现在,行政事业性资产的这一多头管理的不规范现状开始了根本性改变—财政部将统一领导,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财政部成行政事业资产“当家人”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归属与管理方式一直没有明确,财政部近日出台的这两个办法,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明确了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综合管理职能。但理顺全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需逐步过渡 从7月1日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这两个《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综合管理职能,确立了“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框架;以期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建立公正、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 《管理办法》的实施,以及财政部门行使监管职能和监管权利的最终确立,使涉及上百万户单位、3000多万人、数量巨大、种类繁多的这部分国有资产,终于有了更为明确的归属。 据了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弥补原有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财政部将结合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全面规范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构建了事业资产的全过程有效监管体系,以期对公共产品(服务)供给进行调控。这也意味着中国公共资产管理的变革。 “通过经济手段对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资源配置、预算管理进行源头控制,是财政对公共资产管理的归位。”财政部负责事业资产管理的教科文司司长丁学东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如是评价。 我国的国有资产划分为企业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性资产三类,企业经营性资产已由国资委监管,行政事业性资产基本上被归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此之前,中央政府一直没有明确与统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归属与管理方式。 1995年,财政部和原国有资产管理局(下称国资局)曾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确立了国家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但是彼时预算和资产管理脱节—预算在财政部,资产管理在当时的国资局,对资产形成、配置、使用等均未做出具体规定。 “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家底不清;资产配置不公平,大量超编、超标;资产使用、处置随意,各环节都有资产流失,漏洞越来越大。”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王家新,对当时的情况向记者做如是评价。 1998年国资局撤销之后,对于作为政府公共资产的行政事业性国资的管理归属哪个部门并不清晰,各地方政府、甚至各行政事业单位,都依照各自的方式管理经营这部分资产。 据统计,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