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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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8693 证券简称:佳鹏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杭州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杭州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同时确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细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杭州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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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3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
判断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
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等情形。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
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
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
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认定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出现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
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重大差异等。包括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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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3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
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
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及违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管机构”)
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
重大差错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
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
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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