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制度000000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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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榕江侗乡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作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信息反馈工作,保证决策层及时掌握公司业务进展动态,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侗乡蜜农业科技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 各部门、各机构负责人为工作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工作报告情况负责,并承担报告不及时的责任。
第四条 工作报告内容:1、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的支持;2、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含生产情况、销售情况、库存状况、货款回笼、费用收支等情况);3、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4、意见和建议;5、其它需要汇报的内容和下期工作计划等。
第五条 报告形式分为日报告、周报告、月报告和紧急报告四种形式。工作报告以书面总结方式结合报表进行汇报并坚持“逐级汇报”制,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汇报。
第六条 日报告适用于市场部,具体报告内容和形式按市场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周告报告适用于参加公司例会的各部门和机构,报告内容需以文档方式,其中财务室每周需由财务人员填写《资金来源和运用明细表》、市场部填写《一周销售情况报告表》于每周一报告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 月报告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呈报,其中,生产基地需将一月生产等情况一并列表上报。
第九条 紧急报告(火灾、自然灾害等)必须在事故或异常发生2小时以内首向分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处置意见。需上报公司领导的要以电话方式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及时将事件的发展态势作进一步汇报。
第十条 汇报要有针对性,准确反映工作存在的实际情况及完成的各项指标。要求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实情。
第十一条 为确保公司工作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凡汇报不及时、未按要求上报或隐瞒不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未按要求汇报,汇报内容敷衍了事者,每次罚部门负责人200元;
2、未按要求按时报告者,每次罚部门负责人50元;
3、隐瞒不报或拒不执行报告制度者,每次罚部门负责人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免职或辞退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一、公司资金来源和运用报告明细表
二、公司市场部每周销售情况报告表
公司资金来源和运用报告明细表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资金来源 资金运用 备注 项目摘要 金额 项目摘要 金额 上周余额 合计 报告期资金余额 填表人:
公司市场部每周销售情况报告表
区 域 品 名 上周货
款余额 本周发
货金额 本周回
款金额 本月累
计回款 本周货
款余额 制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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