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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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
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
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我省省管大专院校党委组织部、郑州铁路局党委、黄委会政治部、部队政治部可以和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互相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高校向省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需经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理。
一、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要求及分类列举
1、转往省外介绍信开至: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即某某省(直辖市)委高校(教育)工委组织处。例:
(1)省外高校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特例: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上海市科教党委组织处(上海大学、复旦大学),特例:上海市教育工委(同济大学) 天津市教育工委(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重庆大学) 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高校)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农业大学)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
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中国石油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湖南省委高校工委(湖南省高校)
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高校)
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华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特例:雅安市委组织部(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高校)
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云南大学) 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高校)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特例:镇江市委组织部(江苏大学)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高校)
篇二: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制度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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