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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西花岗西地块可研设计要点.doc

发布:2015-08-29约1.79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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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西花岗西地块可研设计要点 项目规划概要 规划地块位于栖霞区马群街道,北临土花路,西至钟学北路,南至沧麒西路,东至土花四路。地块北侧毗邻土城头百里风光带,生态环境景观资源丰富,地块南侧与麒麟科技创新园中心商务区隔路对望,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地块周边现状,形成合理的空间景观环境,实现从商务区到土城头百里风光带的过渡。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14公顷,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0.76公顷(包含A1、A2、A3、A4四幅地块),代征绿地面积约1.13公顷,代征道路面积约2.11公顷(其中花岗路路宽24米、土花五路路宽16米)。规划性质有二类居住用地、幼托用地、基层社区中心用地、道路用地与街旁绿地。 规划建筑容量控制等要求 1、综合考虑地块西侧为中央公园,北侧为土城头(明外郭)等重要特色区域,地块北侧A1、A3地块规划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A2、A4地块规划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为宜。 2、该地块中规划路网的具体位置可结合方案布局进一步优化等级标准不得降低 3、为满足拆迁安置需求,套型数量不低于指标控制可方案酌情调整容积率应在对规划地块现状的基础上,方案比对,确定其合理的值。 及 户型面积 85-90㎡ 65-70㎡ 45-50㎡ 合计 套数 851 1965 384 3200 公共配建 1、配建12班幼儿园1所,用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 2、配建基层社区中心1所,用地面积不少于4100平方米; 3、按每百户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其它相关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管理用房、垃圾收集、公共厕所等集中设置,一次规划到位,今后不得插建,对有碍观瞻的设施外置设备应加以隐蔽和美化。 停车配建 规划建筑应按《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2012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方式应兼容,机动车的室外比例不大于20%;非机动车一律在室内、半地下室或在架空层内停放;机动车位中按照10%的比例同步规划、建设、投运纯电动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 指标说明 1、最终用地面积以实际国有土地划拨面积为准; 2、指标中建筑高度计算至建筑物屋面。 交通组织 1、结合地块周边道路规划情况,合理组织好用地内外的交通,处理好地块内人流和机动车流线,防止不同类型交通之间的相互干扰; 2、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置在钟学北路上,距离规划道路交叉口的距离须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中相关要求。 地块城市设计要求 1、充分考虑地块周边丰富景观资源,注重与土城头路风光带、麒麟中央公园等景观视线通廊的设计; 2、建筑形式应与周边地块已有建筑相呼应,并体现该地区文化底蕴。重点控制沿土花路与钟学北路一侧建筑界面,注重建筑界面的连续性和节奏感,合理塑造细部; 3、做好基地内、外部环境设计,注重提高环境质量,形成符合功能特征的环境氛围,做好沿路景观设计; 4、本项目规划建筑需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间距退让 幼儿园生活用房的建筑系数按照1:1.6进行控制,其余规划建筑之间、规划建筑与其它建筑之间、规划建筑退让道路红线、道路绿线及用地边界的间距控制须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中相关规定。 社区中心、幼儿园的具体规划设计要求 1、地块配建幼儿园一座,幼儿园应有独立院落和独立的出入口,主出入口前应增加退让距离,满足家长接送的临时集散需求。建筑布局及功能等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地块配建基层社区中心一座,建筑布局及功能应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基层社区中心必配的功能建成后按宁政发[2012]350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无偿移交政府。 规划设计应符合本可研要点的各项规定。凡是本可研要点未作具体规定的,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执行。 送审的方案,图件要求如下: 1、规划总平面图(落放在1/500地形图上) 2、单体平、立、剖面图 3、管线综合规划及竖向规划图 4、绿化环境景观规划图 5、沿街景观组织规划图 6、表达设计意图的景观透视效果图或模型 7、规划设计说明书(包括经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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