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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

导语:无锡哪类人可以获得创业扶持?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

理的有关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

一、哪些对象可以得到相关创业政策扶持?

大学生(指高校毕业2年内、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入驻大

学生创业园创业的为毕业5年内、在锡高校学生,下同)、本市户籍

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以下简

称本市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有创业愿望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

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得到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和创业服

务等创业扶持。其中,重点扶持大学生、登记失业人员、本市就业困

难人员、本市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在锡创业。

二、对创业人员有哪些行政收费减免政策?

大学生,本市户籍的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

和本市失业人员在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

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

氧吧等)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

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上述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

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

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

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公共场

所卫生审查费、现场调查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含纸质暂住证、非接触式

IC卡暂住证、二维条形码暂住证)、治安联防费(指按人数收取的治

安联防费);

6、经贸部门收取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工本费;

7、省教育部门向高校毕业生收取的档案委托保管费、档案转

递手续费;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

格证书工本费;

9、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政府以及省财政、

省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

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上限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三、对创业人员在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

1、本市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年度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

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上述人员是指: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

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②.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年度的学生(1月1日至12月31

日)。

2、对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

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

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

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

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

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3、军转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

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

税。

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的行业范围内,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本市户籍残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

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

人所得税。本市户籍的盲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院、所、有限公司)

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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