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土地违法调查报告.doc

发布:2017-05-19约5.47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土地违法调查报告 篇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1、基本涵义 是指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人员在调查终结后,将案件的事实、 证据和自己的处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请领导审查、批示的一种法律文书。 2、格式和内容 在制作调查报告时,应当如实地将案件事实和材料全面反映出 来,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意见,以便领导审批时了解案情,确定处理意见,及时结案。调查报告一般分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首部。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2、案由;3、组 织调查机关、承办人;4、调查时间;5、当事人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户口性质;是单位的,写清单位全称、机关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第二部分,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1、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 事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事实,必须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的,综合案件的全部材料加以分析、判断确认了的事实。对于案件中的重要情节和关键性问题要详写。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要突出重点,中心明确,不能平铺直叙。另外,对于当事人认识问题的态度也要加以说明,以便领导审查时全面了解。2、定案依据。这部分主要写明认定案情事实的依据是什么,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都要加以说明。认定当事人违法,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哪一条、哪一款或哪一项。这都是应着重写清楚的;3、处理意见。这部分是综合以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政策依据提出自己对本案的看法和处理意见,是全案的处理结论,应特别严肃认真,要全面考虑、深入研究,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第三部分,尾部。这部分是由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人签名或盖 章,最后写上年、月、日。 文书范例: 昆山县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案 由: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调查机关: 昆山县国土资源局承 办 人:杨XX 张XX 当 事 人:李XX 男,50,汉,江苏昆山县,昆山县XX镇XX 村XX组村民 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 2009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昆山县XX镇XX村 XX组村民李XX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本组集体农用地建 商住房的违法行为后,进行了认真调查取证,并于2009年1月13日依法立案查处,主要案情如下: 2008年10月10日,昆山县XX镇XX村XX组村民李XX向村委会提 出用地申请,准备利用位于XX路东本人的自留地建农药化肥门市部, 经村委会研究同意后,村委会主任李XX为其填写了《农村居民宅基 地审批表》和《村镇建设工程位置申请审批书》并签署意见,加盖村 委会公章,其中《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未经镇政府审核、县政府 审批;《村镇建设工程位置申请审批书》经镇建设服务管理所工作人 员王XX签署意见并签字。2008年12月10日XX镇建筑工程管理站为其 办理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为商住房,2008年12月19 日XX镇建设服务管理所为其办理了《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建设项目名称为商住房,但是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李 XX于2009年1月6日开始动工建设,至2009年1月10日,10间房屋地基 建成。 经现场勘查,该宗地位于昆山县凤XX城镇XX村XX组生产路东, 东邻农用地,西邻XX村XX组生产路,南邻农用地,北邻农用地;东 西长10米,南北长20米,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00 平方米,该宗地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性质为耕地,不符合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 调查时间:2009年1月10日至30日 法律依据:李XX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非法占用本组集体农用地建商住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建 议:一、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10间房屋地基; 二、罚款陆仟元整(按非法占用土地面积处每平方米30元罚款)。 承办人(签名):杨XX 张XX 二〇〇九年一月三十日 篇二:国土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X县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案由: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调查机关:国土资源局 承 办 人: 调查时间: 当 事 人: 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 2009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 县XX镇XX村XX组村民李XX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本组集体农用地建商住房的违法行为后,进行了认真调查取证,并于2009年1月13日依法立案查处,主要案情如下: 2008年10月10日, 县XX镇XX村XX组村民李XX向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准备利用位于XX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